不實的交通違規舉發,真的要繳了算了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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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我發生了一件交通事故當時的情況是我的車停在路邊準備要出發在我往前滑行一個車身的時候,我停下車來接電話講完電話後,我的車子就被右彎車撞到了意示圖:http://bb5.babyhome.com.tw/UPLOAD4/65731/111.jpg撞到的時候,對方車主(對方是醫生),一直說我往前滑行才會撞到我的車一開始對方車主是說,他趕時間,雙方都有錯,就不要報警各自賠賞各自的損失我心想,我停在那裡被你撞到,我還要自已賠喔==我就不說話!!有一個雞婆的阿姨主動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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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avatarSandy2010-03-12
我猜測有可能是妳當時向警察陳述或者是對方向警察陳述你從路旁剛好講完電話要騎車,因而警察認定你是從路旁切入車道,因而有「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的違規。如果你真的是停止中,遭對方撞擊(講完電話後,我的車子就被右彎車撞到了),也就是未啟動、行進,那你當然要聲明異議,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跟肇事責任有關,如果你坦承(默認),那對方找你賠償時,你就是肇事主因。...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3-15
感覺就你的錯阿他右轉又沒錯他也不知道你要開到前面以為你停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