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警方電話才知道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擦撞到機車對方只有輕傷今天對方約我談和解事宜一開口就要我賠30萬但是路口監視器與後方的行車記錄器並未拍到我與對方擦撞的第一瞬間的畫面只有機車倒地時我在機車隔壁拍到我的車牌號碼後方提供行車記錄器的人也尚未表態說要出庭作證之類的對方說他ㄉ機車估價要花1萬4000多修理但是她要直接報廢不想修了我跟他說我願意賠償妳的修理費用與醫療費用包括妳這半個多月的薪資但是對方堅持要30萬才願
不知情擦撞對方對方竟開口30萬和解金救救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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