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問題po在這適不適合
如果不能會自D 謝謝
前幾天陪家人去簽車禍和解書
所有東西都談好了,單純找地方簽名
看了一下版上有人推薦去警察局
雖然警察不能介入但地點安全也比較有公信力
於是雙方特地前往當初做筆錄的派出所
一進去表明能否借用一小角地方坐著簽和解書
沒想到值班員警說不能,他說警察局不提供民眾和解
雙方只好出來警察局外的牆壁簽名(很克難...)
沒想到又出現一位中年婦女穿著便服,不知是否是警察,還是裡面工作的人
走出來大聲喝斥叫我們不要擋在門口(雙方也才共4人而已)
並說警察局本來就不能談和解阿,哪有人在這裡處理的...
不曉得真的不能還是只是這間派出所不能阿
如果可以她這樣喝斥能否投訴呀?
因為地點是我提議的,害家人和對方被趕 很過意不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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