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圓通路機車闖紅燈右轉待轉後綠燈直行與對向左轉車擦撞 - 法律
By Robert
at 2012-12-06T00:00
at 2012-12-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大大:
有人瞭解中和圓通路跟安邦街口的路口嗎?它是一個多岔路口,圓通路直行機車是不用待轉就可以直接左轉安邦街,當天當我的機車直行圓通路時至安邦街交叉口因車多故不敢直接左轉去安邦街,於是當圓通路前方已剛紅燈我便穿過前面一台汽車右轉安邦街口去待轉,當時安邦街口已是綠燈我便直行,當我已行至對面街口時便被一計程車未依合法左轉路線路口搶轉彎撞致左邊手腳骨折,車禍發生後對方計程車司機的左前右前左後車輪線都超過在我這一線道上,尤其左後輪更還壓在中間雙線上,但他說我是紅燈違規右轉後待轉直行有錯,請問他的路口搶彎導致我受傷沒錯嗎?他都說完全不關他的事,他的計程車也只單保強制險而已,他第三責任險沒保有違法嗎?對我的理賠也只由強制險初步理賠其餘司機皆不願負擔,請問我該怎麼辦ㄋ?全是我的錯嗎?我違規紅燈右轉去待轉的部分直行後發生車禍有何刑責嗎?幫幫我吧!謝謝!
有人瞭解中和圓通路跟安邦街口的路口嗎?它是一個多岔路口,圓通路直行機車是不用待轉就可以直接左轉安邦街,當天當我的機車直行圓通路時至安邦街交叉口因車多故不敢直接左轉去安邦街,於是當圓通路前方已剛紅燈我便穿過前面一台汽車右轉安邦街口去待轉,當時安邦街口已是綠燈我便直行,當我已行至對面街口時便被一計程車未依合法左轉路線路口搶轉彎撞致左邊手腳骨折,車禍發生後對方計程車司機的左前右前左後車輪線都超過在我這一線道上,尤其左後輪更還壓在中間雙線上,但他說我是紅燈違規右轉後待轉直行有錯,請問他的路口搶彎導致我受傷沒錯嗎?他都說完全不關他的事,他的計程車也只單保強制險而已,他第三責任險沒保有違法嗎?對我的理賠也只由強制險初步理賠其餘司機皆不願負擔,請問我該怎麼辦ㄋ?全是我的錯嗎?我違規紅燈右轉去待轉的部分直行後發生車禍有何刑責嗎?幫幫我吧!謝謝!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Regina
at 2012-12-08T22:32
at 2012-12-08T22:32
有號誌要釐清號誌爭議
你紅燈違規右轉,對方雖搶先但是如果對方綠燈
你責任比較大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第三人責任險沒有強迫一定要保
你提出業務過失 ( 過失傷害 ) 他沒錢,你也未必可以拿到錢
對方如果屬於車行,打官司也未必可以從車行拿到錢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交通公路簽名檔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Thomas
at 2012-12-10T09:20
at 2012-12-10T09:20
你這案件發生一個月了嗎?
如果有建議你花三千去交通大隊刑事鑑定科去申請
這樣就知道對方應該要付多少責任
然後請不要隨便簽和解書
我能夠幫你申請!!假設你是手跟腳兩個關節骨折至少六十萬起跳
還不含你住院開刀~ㄧ堆費用喔^^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去找你反正你家離我家很近^^
但你要是自己放棄不找我我也沒法找到你幫助你囉~~祝你順心
By Iris
at 2012-12-08T10:42
at 2012-12-08T10:42
"你的強制險被貴了嗎?"
家裡有車的人一定要看!你不知道的常識!
Related Posts
車禍和解.調解
By Noah
at 2012-12-05T00:00
at 2012-12-05T00:00
關於餐旅和餐飲學系
By Dorothy
at 2012-12-05T00:00
at 2012-12-05T00:00
1.師資如何?
2.資源多不多?
3.有沒有實作課程?
4.學費分別大概是多少?
謝謝,如有需要會�� ...
請問蠻橫女房東接到調解會的公文會怎樣?
By Caroline
at 2012-12-05T00:00
at 2012-12-05T00:00
違反商標法這樣有罪嗎?
By Barb Cronin
at 2012-12-05T00:00
at 2012-12-05T00:00
東西贈予了,現在要告侵占罪!
By Susan
at 2012-12-05T00:00
at 2012-12-05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