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經由家附近的主幹道路口我方開車由主道開過突然看到左方(幹道)機車速度快速於是緊急煞車但是不幸擦撞到機車後車牌機車可能因為速度過快加上撞到後車牌而產生作用力撞上一台違規停車的三菱轎車機車車主有點小擦傷我方有請車主就醫車主一開始說不用到很後來才去照x光並無大礙但卻說晚上腳會痛之後修養好再請醫藥費請問這樣是誰對誰錯??現在對方跟第三方車主都覺得是我們的錯要我們賠交警來沒做筆錄叫我們和解各位大大請問遇到�
主幹道車禍急贈20點(請各位道路、法律高手幫忙)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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