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19與一台計程車擦撞是我撞到他,大約3公分,些微掉漆與一點點小凹陷但他的那台車原本就很舊,一看也沒特別保養當下有叫警察過來,沒多作處理只記得有一張我和司機當下簽名的單子,寫下會賠償他車損(沒有別的),單子便被警察帶走了然後我就開始和司機聯絡司機自己先拿到修車場估價4800他之後還要求要修車子時所用掉的時間的營業損失,一天以1500計算我也有問司機有沒有保險,他說他沒有我之後也有提出直接給他4000原要直接和解,他
機車擦撞汽車無受傷還未和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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