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加給算在當初說的薪水裡面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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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跟老闆說的薪水是22500
但我拿到薪資當的時候
本薪 15000
伙食津貼 3000
主管加給 1500
職務加給 500
全勤 2000
交通 500
全部加起來是22500
當初他只問我大概可以多少
但我卻忘記問他裡面有包含什麼
想問主管加給可以算在裡面嗎?
他這樣有犯什麼法規嗎?
我改怎麼跟老闆說?
(公司是一間電子小公司 大約15人左右)
已更新項目:
TO阿義牯
當初只是做維修部份
他沒說我是要做主管的職位!!
進去後就說我是幹部!!
這樣算嗎?!
因為老闆是認識的!!
也不知道改怎麼問他比較好!!
還有我投保薪資是17800 我有去勞工局查過
我這樣的薪水投保是不對的,那該怎麼辦?去申訴嗎?

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1-06
你以為謀職面談是在跟雇主玩遊戲嗎?所有雙方權益在面談或應徵資料上都該談清楚的呀。會當主管,連這些都迷迷糊糊,真的當主管,要如何保護你的屬下權益及老闆的利益呢?
若你應徵面談時談的就是主管職務,且也有約定薪資為22500,而現在你如領到的是22500(未扣任何項之前金額)‧就是雇主沒有違約的爭議
反之 ,如 應徵面談時談的22500 是一般員工薪資,談好之後,後來老闆再追加主管職務給你,就應再在補償你另加主管職務的津貼才合理呀
再問你一遍,連這些重要權益事項都迷迷糊糊,真的當主管,要如何保護你的屬下權益及老闆的利益呢?老闆任用你當主管 ,必須學會這種治事態度, 才不致讓人感覺上也頗怪的
Adele avatarAdele2012-01-07
一切合法,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