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跟老闆說的薪水是22500
但我拿到薪資當的時候
本薪 15000
伙食津貼 3000
主管加給 1500
職務加給 500
全勤 2000
交通 500
全部加起來是22500
當初他只問我大概可以多少
但我卻忘記問他裡面有包含什麼
想問主管加給可以算在裡面嗎?
他這樣有犯什麼法規嗎?
我改怎麼跟老闆說?
(公司是一間電子小公司 大約15人左右)
已更新項目:
TO阿義牯
當初只是做維修部份
他沒說我是要做主管的職位!!
進去後就說我是幹部!!
這樣算嗎?!
因為老闆是認識的!!
也不知道改怎麼問他比較好!!
還有我投保薪資是17800 我有去勞工局查過
我這樣的薪水投保是不對的,那該怎麼辦?去申訴嗎?
但我拿到薪資當的時候
本薪 15000
伙食津貼 3000
主管加給 1500
職務加給 500
全勤 2000
交通 500
全部加起來是22500
當初他只問我大概可以多少
但我卻忘記問他裡面有包含什麼
想問主管加給可以算在裡面嗎?
他這樣有犯什麼法規嗎?
我改怎麼跟老闆說?
(公司是一間電子小公司 大約15人左右)
已更新項目:
TO阿義牯
當初只是做維修部份
他沒說我是要做主管的職位!!
進去後就說我是幹部!!
這樣算嗎?!
因為老闆是認識的!!
也不知道改怎麼問他比較好!!
還有我投保薪資是17800 我有去勞工局查過
我這樣的薪水投保是不對的,那該怎麼辦?去申訴嗎?
All Comments
若你應徵面談時談的就是主管職務,且也有約定薪資為22500,而現在你如領到的是22500(未扣任何項之前金額)‧就是雇主沒有違約的爭議
反之 ,如 應徵面談時談的22500 是一般員工薪資,談好之後,後來老闆再追加主管職務給你,就應再在補償你另加主管職務的津貼才合理呀
再問你一遍,連這些重要權益事項都迷迷糊糊,真的當主管,要如何保護你的屬下權益及老闆的利益呢?老闆任用你當主管 ,必須學會這種治事態度, 才不致讓人感覺上也頗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