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約凌晨12點時,我帶狗去散步途中遇到一個喝酒的人騎著機車在一間公寓前咆哮,我好奇停了下來看了一間,沒想到竟被對方大聲罵說你在看啥小,再看就拿槍打你喔,我當下就離開那邊,沒想到回程時他又看到我,就騎著機車說你是啥小,並對著我一直罵三字經,我邊走他一直跟來一直罵,一直罵到我家中庭其間我一直沒理他,等我進了中庭他還是一直在罵我,結果我受不了了出去跟他理論,直到他碰了一下我的肚子,我一生氣就揮拳了,雙方亙歐,他被我打到躺在地上,直到有人拉起我,他臉有多處傷口流了很多血,意識還很清醒,而我則是身體多處挫傷腳也壓到,手也腫起來了,等到了警察來了將我們帶往警察做筆錄,他要告我傷害,我也要告他傷害.....他被我打到臉都腫起來了還蠻多傷口的請問,1.這個官司我勝算大嗎?2.監視器有�
亙歐算傷害罪嗎?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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