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我是機車駕駛,當時已經是綠燈,我跟著前方機車行進騎在汽車道上,卻沒注意到前方有一輛汽車仍停在汽車道,注意到時已經來不及煞車,便與該汽車發生擦撞,該汽車卻往前開了約20公尺,才停於路旁。事發後,有立即通知警方到場處理。Q1:當時已經綠燈一段時間,汽車仍停在路中央,汽車是否仍有肇事的責任?Q2:警察到場處理後,該事件是否已經交由交通裁決所來判定責任歸屬,還是要經由申請,該事件交通裁決所才會進行審理?Q3��
交通事故(機車擦撞汽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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