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晚上我與人發生事故,我要迴轉對方剎車不及從對向車道撞擊我右後方車輪,人員均無受傷、僅雙方車損;對方說他的車有保全險,我的只有強制險,警方當時有來現場做筆錄,但是未判定肇責,以下問題:1.對方指的全險,是否表示我不需要負擔到對方的車輛損傷費用?那我的修車費用他保險公司會賠我嗎?我現在車子已經開始修了,是否要保留那些單據?另外我只有強制險這個可以申請嗎?2.我的車道警方說可以迴轉,對方口頭說他沒超速,但是我
交通事故處理過程--20點 - 超速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