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什麼昰治安法庭 - 法律Christine · 2012-06-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有誰知道什麼昰治安法庭法律All CommentsGenevieve2012-06-12依據我國檢肅流氓條例第22條規定:法院為處理本條例之案件,得設立專庭或指定專人,以治安法庭名義辦理之。而司法院組織法第11條規定:司法院設左列各廳:一、民事廳。二、刑事廳。三、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四、少年及家事廳。五、司法行政廳。同法第13條規定:刑事廳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刑事訴訟審判之行政事項。二、關於交通案件之行政事項。三、關於流氓感訓案件之行政事項。四、關於社會秩序維護案件之行政事項。五、關於刑事有關司法法規之研擬事項。六、關於其他與刑事審判有關之行政事項。 法院組織法第二章(地方法院)第14條規定:地方法院分設民事庭、刑事庭,其庭數視事務之繁簡定之;必要時得設專業法庭。第三章(高等法院)第36條規定:高等法院分設民事庭、刑事庭,其庭數視事務之繁簡定之;必要時得設專業法庭。各庭庭長,除由兼任院長之法官兼任者外,餘由其他法官兼任,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三職,監督各該庭事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77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第394條略以:第三審法院應以第二審判決所確認之事實為判決基礎。但關於訴訟程序及得依職權調查之事項,得調查事實。所以說,最高法院是採書面審理,並非事實審,所以法院組織法第四章(最高法院)並無設專業法庭規定。實際上最高法院僅分為民事、刑事庭審理。詳見最高法院組織系統表〈設有民、刑事庭〈總〉會議、民、刑事庭庭長會議、各委員會。〉另外,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第四章〈治安法庭組織〉第18條規定: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設治安法庭審理本條例之案件。但得視實際情形指定專人以治安法庭名義辦理之。綜上所述,治安法庭是「專門法庭」,在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皆設有專門法庭,而最高法院僅以民事或刑事案類分文及召開會議,並未設立專門法庭。 Related Posts如何找服飾批發商?水溝蓋在私人土地上地主要挖起來有沒有法規可以阻止關於交通工具機車的一些問題""家暴""想讀第一類組可是英文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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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治安法庭是「專門法庭」,在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皆設有專門法庭,而最高法院僅以民事或刑事案類分文及召開會議,並未設立專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