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警局做了筆錄(妨礙性自主)and性侵害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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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警察突然到我家按電鈴說要找我並問我說1月26號是不是有跟誰誰誰出去我就回答說恩這時他就出示他是警察的證件並把我帶回警局做筆錄----------------------------------我在26號之前有在網路上的聊天室認識了一名滿16歲的女孩【我22歲】聊天室跟他聊沒多久後我跟跟他拿了即時通並換即時通跟她聊天隔天我們就約出來見面吃飯那天因為騎著車到處跑我真的很累我們就跑去一家汽車旅館休息...我記得我們再出去玩的途中我有問他我想做妳男朋友可不��

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2-01
基本上,與滿十六歲之少男少女發生性行為,是有分犯法跟不犯法的喔!犯法:非自願性的情況下、威脅、逼迫。這很簡單,不用解釋吧一一不犯法:只要對方是自願的就可以囉!!!滿十六歲自願發生性行為,是不會被告妨礙性自主的!但是有一個重點,雖然滿十六歲了,但必竟還是未成年,是不可以家人未許可之情況下在外過夜、逗留的唷!不然,還是會被控告"誘拐未成年"的喔!如果是家人許可,事後卻告你的話,那就真的是仙人跳了…��
Ula avatarUla2012-01-30
啊..........犯什麼錯?首先人家16歲.........這問題就大了受法律保護的啊(說起來很詭異我怎麼有印象......男子18歲女子16歲即可結婚)再來.........到人家答應跟你"交往"時都還沒問題但........目前的法律規範就算人家答應跟你"交配"你也該看在她16歲的份上堅守最後一道防線等個兩年再來研究啊這種有理說不清的場面~~自己該去防止最後~不用擔心..........據說現在牢裡對性侵犯的態度由於以上法令已經跟以往拿牙刷嚕X頭有很大的不同了(不少小情侶��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1-31
很高興能在此替你解答,想必你是一個很用心的人,跟你在一起的一定會幸福。對於你的問題,加上追女、追男有幾個常見的問題,我幫你做個簡單的回應與解答:1.為什麼要和喜歡對象聊天,他卻不怎麼理我?A:因為你沒找到和他相同頻率的話題,也就說,你要聊的內容並不是與他有關係,甚至他完全沒興趣。PS:我們每個人最喜歡的聊天話題就是聊自己有關的內容,要和對方聊天,就必須要以對方為出發點去思考、切入話題把妹技巧追女方法追男秘訣�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1-31
你只能自認倒楣,加上自己精蟲衝腦。我朋友國中時交了一個男友,男方好像也成年了吧。兩人發生關係被我朋友媽媽知道後,對方被告,結果被抓進去關了。我朋友即使說是自願好像也沒辦法挽救什麼,事過多年我們雖然笑笑談起這男生真衰,但他終究就還是被關了。...
Liam avatarLiam2012-02-01
不管先前發生過程為何,刑警所指的是中華民國刑法第十六章妨礙性自主罪裡面的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是不是被「仙人跳」,還是得要找當事人出面澄清還原經過。這並不是您在這邊發問,就可以得到解答的。很多犯罪嫌疑人,都不會說是自己有問題,這也不是在暗指您本身有什麼過失。但是,既然碰到了,還是要講清楚。至少,自��
Jack avatarJack2012-01-31
錯是錯在你自己太笨。對方是十六歲的女生,還沒成年,你卻跟她發生性關係。而且只是聊一天而已,就要出去?我跟我朋友聊了半年,都還沒出去呢。那女生說實在也很笨,才遇到不到一個星期的男生就要跟人家出去,還答應要當人家女朋友,也不知道自己還沒成年,就要跟人家發生性關係,她應該也要做筆錄、被抓去關才對。我是不熟法律啦,不過我知道你這樣做,大概是非關不可。...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1-29
免費的都是最貴了這罪可是要被關很久了誰叫你要誘拐未成年少女你自己活該吧準備關到牢裡頭髮癹白吧哈.....2012-01-2820:58:01補充:可以跟阿扁關在一起也不錯阿...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