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詢問車禍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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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po文

請問各位厲害鄉民與法律人士

我朋友9月中在新竹市新安路往南匝方向緯創公司旁的人行道上,被一台騎上人行道的

摩托車撞上,當下對方沒有停下來就騎走了

已經有報警備案,並已有監視錄影畫面

我朋友人很好 原先不想提告,想說對方若是要和解,願意和解處理
但結果對方似乎現在不想承認,並且一直有點類似直問我朋友當天案發情況

給她感覺是否有想逃避的心態?

原先已經約好時間要在警局談和解,結果卻說要等一切確定再談...

請問這該怎麼處理?屬於過失傷害罪嗎?


先在這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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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10-12
肇事逃逸加過失傷害,告下去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0-15
先告一個妳操作的好或對方弄的差有機會和解兩次 XD
Mary avatarMary2016-10-17
過失傷害要有當天的醫師診斷書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10-19
有的人就是要被告才會清醒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0-23
刑事告訴注意一下 追訴期6個月 真要告自己注意一下時效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10-25
就跟被我吉的三寶一樣
Hardy avatarHardy2016-10-29
那就先告過失傷害因為時效六個月,肇事逃逸的時效非常久
對方如果好好處理,你就放了他肇事逃逸,不然這條是非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0-29
訴乃論之罪,告了撤不回來
Queena avatarQueena2016-10-31
肇事逃逸是六個月起跳的重罪
Susan avatarSusan2016-11-03
告了肇事逃逸,要跟傷者和解否則就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