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事務需出示的文件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一般到機關或公司行號辦自己事務常會被要求出示證明

本人身分的證件。但有時候是請人代辦自己事務。此時

本文的認知是讓受託人攜帶本人授權代辦的簽名委託書

以及受託人自己的身分證件。前者乃委辦的書證,而後

者用於證實受委託人身分。

至於委託人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既然本人並未出現在

現場,要求受託人初是這個證件並無意義。

但是實務上經常被機關或公司行號承辦人要求受託人一

併出示委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請問這是本文遺漏了甚麼法律規定嗎?

--

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3-06-04
委託書上的某某人真的是應該來辦事的某某人嗎
Olive avatarOlive2023-06-08
有同名同姓的可能啊
公家單位也會要求出示委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不過一般來
說委託人給影本就可以了
Hedda avatarHedda2023-06-12
而且說真的 公司行號承辦人辦事有時候不是照法律規定
而是照公司內規 只要不違法他可以有各種要求
Liam avatarLiam2023-06-15
受託人如果偽造文書呢? 留下資料之後出事才找的到人
Hedda avatarHedda2023-06-12
就是一種能佐證自己真被委託的證據
Irma avatarIrma2023-06-15
你拿不出來 對方也能以此做出心證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3-06-12
委託人證件不用正本。簡單來說,除了那張可能是偽造簽名
的委任書外,有啥讓別人相信:有委任的事實存在
John avatarJohn2023-06-15
本來就沒有要到完全確信 只要做到業界通常程度查證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