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和朋友一群人,騎機車去山上要下山時一個右彎再往前騎一點點突然發現有輛警車停在右手邊沒有開燈,快到的時候,才看清楚有2位警察拿著指揮棒示意我們停車~(當時都沒有任何的告示,距離10公尺才看ㄉ出來是警察)警察站在車道要擋我們我們當時都加速飆到逆向閃過臨檢~(警察有拿出v8)不過當時很暗應該拍不到什麼!事後~收到了罰單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器腳踏車違反處罰條例之行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警察是事後沿路調閱監視器才找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器腳踏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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