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德正義之名行集體霸凌之實有何法可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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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隨網路盛行台灣越來越多網人與媒體透過影音網站進行表面上是道德正義實際上卻是進行集體霸凌的扭曲行為如果微罪不罰是某種走向或是默契依照比例原則而言在火車上丟個垃圾就可以在媒體上狂播個兩天區區幾百破千的點閱率就可以讓媒體自以為可以用網路暴紅光明正大的炒作?或是某些不管當事人同不同意就可以[翻攝自網路]進行大肆批判最後再以雖然沒有違反法律卻OOXX的鳥報導對於這種爛媒體與自以為正義的網人台灣只有不痛不癢的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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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4-25
你說的正如我想的,媒體朋友該自律了,網路發言要三思了。正義猶如一把刀,揮的好叫作伸張正義,揮不好叫做濫傷無辜,如同一把槍,在戰場上叫保家衛國,在法律賦予執行權下稱為守住正義,那私下使用呢,不管你的理由是否有理都叫濫用槍械,而正義也是如此。正義後面要有法律依據,直行中更要守住法規,如此才能一語出四海平、一行出八方行,人的情緒是容易被鼓譟的,在鼓譟中要有理性思維,不然就成了標準的暴民行為,如最近炒得火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4-25
東方的社會文化(不只是台灣)還停留在鄉野聞傳的道德檢視制裁為主....甚少法治觀。
Mason avatarMason2011-04-26
神龍大大說的不錯,但遺憾的是~~~~台灣的新聞媒體似乎落入了"收視率"的迷思為了"收視率",再小的事也可以大肆宣揚。至於新聞後面的事實真相?很遺憾那個沒有賣點,所以新聞選擇跳過不報。2011-04-2214:40:11補充:附帶回提問版主,台灣不是沒有法律保障刑法310條的誹謗罪就是之一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4-22
恩看來台灣也需要各正義俠士出來主持公道維護治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