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接公用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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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發現住戶接公用電至家中說是給公用監視主機用的~這算不算接公用電使用~本身是專業電機合格人員~經本人查驗確實是接公用電~還得請水電人員查驗嗎?能直接報警說他竊取公用電使用嗎?我再繳錢你在使用真完八蛋~(還說住戶同意.我都不同意了)~請問如何處理這種惡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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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10-09
請問貴社區有管理委員會嗎?如果有的話,可以將該住戶將公用電接至家中的線路拍照存證來舉發!若是沒有管理委員會或是管理人授權的話,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竊盜罪"!除了必須賠償他人之損失外,還要擔負刑責!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2013-10-0720:13:26補充:不用管他拉去他家裡面是給什麼用的!沒有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人授權就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10-08
建議直接拍照存證繞過警察直接到地檢署提起竊盜罪告訴竊盜罪屬非告訴乃論舉發後拍拍屁股走人讓檢察官去按你取得的證物再追查下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