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車禍被對方提告 - 法律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1-11-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於100年4月20日雙方機車車禍
我方未2段式代轉...他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方挫傷 對方骨折
第一次初步研判對方操作不當...對方不服..提出鑑定
鑑定結果後....他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我方未2段式代轉
中間之後雙方都無聯絡...過了快要6個後收到傳票
對方告我...我方被告.
請問這樣子告我...我方還要跟他方和解...請問我該如何和解
因為我也受傷....鑑定結果是雙方都有責任
也不知道誰的責任比較大~~請各位大大...該如何解決...
理賠怎樣才算合理...算是我也運氣不太好..他來撞我我也受傷..他還來告我
我要提告也過了刑事責任追溯期.
Update:
阿旭你好~~有去調解會開過一次會...但是理賠金額不明...雙方只有互給強制險..
雙方也都答應了~但沒有簽和解書~可是過了以6個月的8天我才收到傳票...
所以我真的不清楚上法院要做些什麼事情??態度上要謙卑...可是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講
才能讓檢座能知道我是有心要解決和解~~麻煩大大可以再給我建議..謝謝您~~
Update 2:
收到傳票之後...精神方面就滿差也不太能上班~~~煩煩煩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1-11-06T05:10
我於100年4月20日雙方機車車禍
我方未2段式代轉...他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方挫傷 對方骨折
第一次初步研判對方操作不當...對方不服..提出鑑定
鑑定結果後....他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我方未2段式代轉
鑑定結果"
並無改變 雙方的肇責歸屬比率。
你還是屬肇事主因 !
對方僅屬肇事次因 !
中間之後雙方都無聯絡...過了快要6個後收到傳票
對方告我...我方被告.
請問這樣子告我...我方還要跟他方和解...請問我該如何和解
因為我也受傷....鑑定結果是雙方都有責任
也不知道誰的責任比較大
你 !
未二段式待轉。
~~請各位大大...該如何解決...
理賠怎樣才算合理...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當知以刑逼民"
向來確實是受傷被害人,手上最佳的籌碼 ,也是必然會發揮效益 的,合法訴訟手段與技巧。
算是我也運氣不太好..他來撞我我也受傷..他還來告我
提告是受傷當事人的權利,只要當事人提出法院務必要受理。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
我要提告也過了刑事責任追溯期.
然本案雙方都有受傷 事實"
且[雙方都有過失],雙方都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無誤。
原本會成為"
互控過失傷害案件
倘若雙方都堅持己見,拒絕或無法達成和解,其最終結果就是,雙方都會被檢方提起公訴ˋ進而被院方判刑。
然如今"
你自己卻讓自己手上的,最佳籌碼與權益睡著,錯失 互控的時機。
當今你也唯有面對現實"
僅能針對民事賠償部分"
依據肇責比率分攤,與對方商議和解金額囉!
2011-11-09 17:50:18 補充:
{有去調解會開過一次會...但是理賠金額不明...雙方只有互給強制險..
雙方也都答應了~但沒有簽和解書}
強制險原本就是採:
無過失責任ˋ交叉理賠,根本無需對方同意,就能逕行申請理賠"
所以該次調解委員會 完全沒任何結果
也就是並未和解
現在你被告過失傷害
當然要趕快想辦法完成民事和解
否則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無法完成民事和解
你被起訴ˋ判刑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
2011-11-09 17:50:39 補充: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
地檢署只針對,是否構成犯罪要件偵查ˋ裁定,乃致往後的法院刑事庭,都不會就民事部份做出裁定與判決。
除非在地檢署提起公訴之後,告訴人在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庭才會一併審理。
當然檢察官會先向雙方當事人[曉以大義]解釋法律程序和厲害關係,善意規勸雙方能庭外再調解看看。
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無權強制命令雙方當事人,一定要進行調解程序,只要有任何一方,堅持表示[不願意調解或無法達成共識和解],檢ˋ院方,唯有依法裁定ˋ判決。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1-11-02T13:32
法院判賠跟他賭 ?
=
上面問你有什麼看法
你可以提出
但是請盡量避免強詞奪理
=

希臘公投歐盟紓困方案分析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1-11-02T00:00
麻煩請幫我分析下列問題:1.請問歐盟紓困方案的內容是?2.為何希臘公投過的機率不高?3.希臘退出歐盟的後果?因為�� ...

關於南山的終身醫療險的疑問?這一份保單OK嗎?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1-11-02T00:00

請各位大大幫我看一下
2001年12月時我爸有幫我保南山的 312還本終身保險,
當時的保單內容如下:

險種名稱 投保金額/單位 保費 ...

機車違規條例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1-11-02T00:00
我被開了一張罰單,因為罰單寄回戶籍地了,我還沒拿到罰單,先從網路查到自己被了一張罰單,是開4510601條款,但我怎 ...

公司不能裁員嗎?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1-11-02T00:00
我在2008的金融海嘯中,被某家大企業裁員了,不過我一點也不恨裁我的公司,一方面它給我的資遣費還不少,再來我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