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公務員執行公務增加麻煩算妨礙公務?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刑法的135~141都看過了

基本上妨害公務的條件都有強暴脅迫,或是侮辱為前提

那如果單純增加公務員執行公務之困難

雖然刑法135~141沒寫出來,但是否有可能成立妨害公務?


例如,當檢察官去搜索住戶的時候,大樓管理員居然先通知住戶 有檢察官來搜索

(兩者並非共犯,大樓管理員僅依身為管理員的職責通知住戶)

或是,在人將死之前,繼承人趕快把他所有財產全部領出

製造國稅局的查稅困難度 (只有增加困難度,但不是查不到)


這樣子有可能觸犯妨害公務嗎?

我記得大樓管理員遇到搜索的時候的確不可以先通知住戶的樣子

--

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22-08-01
沒有~
Susan avatarSusan2022-08-04
專注苛求,禁忽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