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竊盜可以不起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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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一名陳姓女騎士拿走別人機車上的安全帽,事後又放回其他機車上,因此吃上竊盜
罪官司。但檢察官認為,陳女為「使用竊盜」,和一般竊盜不同,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而相關案例還不少,一名29歲陳姓男子偷走女性內褲,完事後再放回去,也被基隆檢方認
為是使用竊盜不起訴。

之前還有看過單車被偷走,零用金被偷走,也是同樣的名詞
看不懂使用竊盜的意思
所以現在偷東西只要事後被發現,然後還回去
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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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8-05
竊盜罪,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不法第三人之
「所有」。 使用竊盜與被發現才歸還是不同的「意圖」
James avatarJames2019-08-09
欠缺不法所有意圖,無法以竊盜罪起訴......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8-14
其實這應該要回歸刑罰論,探究不法性、罪責評價,「偷偷
用一下」是否達到竊盜罪的可責性?。 或者以民法論處較
為妥適?
Dora avatarDora2019-08-15
如果內褲沒告毀損 過告訴期間也不能起訴
Kama avatarKama2019-08-19
使用竊盜非竊盜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8-23
使用竊盜 就是只有使用而沒有偷走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8-24
兩者差別在能不能證明你的"意圖"
Olga avatarOlga2019-08-26
目前通說都是認為只想短暫使用不構成意圖為自己所有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8-29
遇到法官不同而已
也有法官認為偷使用就是竊盜
Puput avatarPuput2019-09-02
u大師?
Tracy avatarTracy2019-09-03
使用竊盜不可以起訴 XD
Edith avatarEdith2019-09-04
使用竊盜所以欠缺意圖要件當然竊盜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