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身份證製造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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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聽過身份證製造器吧

想請問假如說小明使用製造器做出來的號碼去找工作

(因為現在人力公司素質參差不齊 怕被流出)

算是偽造偽書的一種嗎?

我想不通的是:

1. 小明沒有弄一個身份證出來(跟楊宗偉不一樣)

只是留資料的時候留假的,降要如何解釋說他「偽造」了一個「文書」?

2. 小明會不會有損害公眾或他人的要件? 要說人力公司被騙了嗎?


求教各位了,謝謝



相關資料

http://www.wretch.cc/blog/sleepylaw/12133414
我國採〔不真正文書〕非〔不真實文書〕

法條
http://www.spydetect.com.tw/law06-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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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朝邁向自由民主的法治社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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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09-10-24
問題1.:你怎麼知道製造機造出來的不會剛好跟某人相同?
Leila avatarLeila2009-10-28
問題2.:文書真的只限於實體?電子文書...?
Lydia avatarLydia2009-11-02
假如製造出來的號碼與人相同,在不真正文書下是否仍非
偽造文書? 電子都然算。
Harry avatarHarry2009-11-06
要看有沒有損害到他人利益或公益 沒有的話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