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土地,還告我損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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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侵占我爸的土地,兩個月(7/1)前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這個人說兩個月後會搬走,可是到9/11星期日我再去跟這個人說中秋後會請人來拆屋,他只搬走大東西,小東西都沒搬(椅子、桌子、桶子)翻過來要告我損壞他的東西,這樣公平嗎?請幫幫我,告訴我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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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avatarJoe2011-09-17
版主您好對方不是侵占,有可能是竊佔,而您確實有毀損之嫌,所以好好溝通吧!如果對方堅持提告,那您就控告他竊佔,以刑逼刑,尋求和解。(親屬間的竊佔可以和解撤告的)第三百二十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第三百五十三條(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  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Showmore
Joe avatarJoe2011-09-15
你怎麼不聲請強制執行?這樣毀壞了也算在法院頭上...何必自己去當壞人!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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