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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支票的行為刑期,

Dinah#法律

原告跟被告的姐姐私下有換票及借票,作票貼的行為,因原告借出去的票,跳票了,原告不想支付票款,所以報案支票遺失,所謂遺失的支票,存在被告銀行戶頭,該戶頭之前就有原告支票交換兌縣的記錄,這樣可以告被告侵站嗎?麻煩各位先進:提供見解,感恩。

網友回覆 4

  1. Faithe

    這樣的情形應該是原告為了不付票款而謊報支票遺失,原告應該負誣告刑責,而不是被告侵占支票1.一般而言,倘若侵占支票,絕不可能提出於自己的帳戶進行交換,因為這會馬上被逮獲,所以只要證明該支票確實是原告借出,原告就是誣告行為2.該戶頭之前就有原告支票交換兌現的記錄並不能證明沒有竊盜或侵占該支票,還是必須有有力的證據(如人證)證明原告確實借出去支票,並不是遺失支票,再者,遺失的是空白支票還是有載金額之支票?若是空白支票,核對筆跡��

  2. Ivy

    不曉得你是否曾經遇到急需現金周轉的問題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可以跟銀行來貸款就可以讓自己的手頭較寬鬆一點,可以解決周轉問題當然在信用良好以及收入穩定的狀況之下向銀行申請一定沒問題但就是已經遇到困難了,本身條件也不好,才向銀行開口當然銀行也會去評估你的狀況,是否有還款能力,收入是否穩定往往評估下來的結果卻是讓人失望又放不下面子去向親戚朋友借錢,或親戚朋友在你遇到困難時避而不見其實你有更好的方法可以選

  3. Rosalind

    法律的問題還是要請教專業的律師比較保險各縣市政府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但是需要預約排隊也可以到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平台去問問看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再決定怎麼處理會比較有個譜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4. Z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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