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因為我的工作是屬於戶外的工作在工作的途中掉了一件重要的金融物品他類似手機有傳輸的功能等我發現時才過了二十分鐘左右回過頭去找已經找不到了似乎被人惡意撿手當天晚上馬上到警局備案我想請問如果對方把我的物品上網拍賣是否造成侵占條件因為我目前還沒有到特約店關閉此物品的傳輸功能如果去申請關閉傳輸功能如果撿到物品的人用我的物品去復費重新申租挪為個人使用是否又造成侵占條件如果上述這兩條件有刑責刑責的罪責輕重?請大

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3-11-13
因為我的工作是屬於戶外的工作.在工作的途中掉了一件重要的金融物品..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所謂離本人所持有之物.係指物之離其持有.非出於本人之意思者而言..(50台上2031)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侵占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把撿到的東西拿去上網拍賣或是自己使用.都是算有侵占遺失物的嫌疑..希望這些回答多少能幫上點忙..偶然路過的網友:匿名2013-11-1109:41:59補充:如��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11-12
若是遺失了個人物品,要在能證明此物品是你個人持有的情況下,像是物品本身有貼上姓名,被撿走的人拿去拍賣,若真的發生這種情況的話,其實你也很難藉由公權力的力量勝訴,因為物品遺失之後,容易變成一種公共物品重要的物品可以隨身攜帶在個人的包包深層夾層之類的地方,另外若真的發生冒用身分的情況,這就比較容易查獲,你有心一點的話也可等到真的發生時,跟相關單位像是電信公司之類的說明,這就要看你是哪裡受到損失,就到哪個單位去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