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處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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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大大幫忙我哥在三個月前撿到一隻sonysora的手機,這個手機不是新的(看起來不新不舊)後來我姪子就拿去用了,直到11月底警察局打電話來我家要手機,要我們把手機歸還失主,我們就把手機拿去警察局還了,還做了筆錄(這當中我哥自己去處理,我不知道做筆錄了)我哥也沒跟我說他做完筆錄,警察問他是否要請律師,就在上周法院寄來傳票,侵佔罪的傳票,要我們出庭.1.我想問這樣會怎麼處罰呢?2.若當庭合解,是否會在庭上簽合解書3.我有去市政府問過免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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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Quanna2012-12-13
版主大大:1.你哥觸犯的是刑法第337條的侵占遺失物罪,條文如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所以你哥會被處以最高500元以下罰金,或者也有可能緩起訴或緩刑2.若當庭和解,會簽和解書,就算檢察官記明筆錄也屬於和解書的一種方式,你們也可以私下和解3.包多少紅包?最多是處罰500元,你們認為包多少合理呢?見仁見智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2-12-11
天啊!最佳解答錯誤百出,那個五百元是要X30倍!
Noah avatarNoah2012-12-10
報告謝天大大刑法337條侵占遺失物罪的五百元以下罰金非台幣五百元依照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ㄧ第二項相關要乘以三十倍(因為此條文民國24年就有)所以要罰新台幣15000元以下的罰金報告板大若手機還在把手機還他包個意思意思紅包就可以若不在建議買個同型手機還他即可(不然賠個相對金額)不過因為相關條文為非告訴乃論罪案件無法撤銷就看法官怎麼判決...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12-10
建議你可以去利用政府的法律扶助或是利用線上法律服務(不用等)先初步了解一下權益與狀況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這邊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題可以隱藏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