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幫忙我哥在三個月前撿到一隻sonysora的手機,這個手機不是新的(看起來不新不舊)後來我姪子就拿去用了,直到11月底警察局打電話來我家要手機,要我們把手機歸還失主,我們就把手機拿去警察局還了,還做了筆錄(這當中我哥自己去處理,我不知道做筆錄了)我哥也沒跟我說他做完筆錄,警察問他是否要請律師,就在上周法院寄來傳票,侵佔罪的傳票,要我們出庭.1.我想問這樣會怎麼處罰呢?2.若當庭合解,是否會在庭上簽合解書3.我有去市政府問過免費法律
侵占罪處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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