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便利商店的員工,上個月遭到客人拿商品砸向自己。事情的經過是店內有許多促銷活動,那些有促銷的商品前都會掛著他的折扣或條件,有個客人拿了相同的寶特瓶飲料(有打折的),刷下去後兩瓶是32元,客人不服說不是12元嗎?我當下有指給他看他上面是寫同商品第二件特價12元,並不是兩件一共12元,講完後客人直接大罵:「你少在那邊騙人,貪這點小便宜....」之後是越講越難聽,他講完後我告訴他折價是由電腦控制並不是我要她多少就說少,我
便利商店員工被客人拿東西丟,還被客訴,這樣合理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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