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被無辜記過,然後被扣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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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做圓山大飯店的保全,事情是這樣的子,我在工作的地方時有發生碰的聲響,之後我往聲音方向看去,有看見兩台車有在動,我以為是這兩台車撞到,我前去察看時~發現這兩台車並沒有撞到,之後我在馬路中間發現有汽車的輪胎的擋泥板,然後我和那兩車做比對(這時兩台車以要離開)並不是他們的,之後我和路邊違停在紅線的車子彼時,發現是違停車的(此時那兩台車已離開)~而他的左前輪胎的輪框被撞了變形,輪胎也沒氣了,之後我通知同仁去尋找會員,之後我用內線和對講機通知了我們的組長和圓山的安全組長,結果我通知完後~沒想到會員先出來開車了,我之後和會員說明那兩台可能的車子,但因為我發現是車禍時,那兩台車早跑掉
過幾天後,圓山飯店的人說要記我過,原因是我沒記那兩台車車牌,
我很不服氣~我也解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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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12-15
請問您公司有規定記車牌是保全工作守則或工作項目的一部份嗎?還是圓山的人有口頭說明要記車牌?
2014-12-1518:57:16補充:
對你而言,薪水被扣600元是很嚴重的事,是因為損傷個人名譽?
兩案給你參考
一,你把事發的處理過程寫下來,結尾寫你想要的公道.寫好文書影印兩份,正本自已留,影本給圓山與公司請重新調查並回覆.
二記取教訓,這次就算了,因為公司或圓山有要求記車牌,所以忍住吧.
接班人未到,應依公司規定處置,你可以一併向公司反應,不要亂想自已處理,若公司不處理,你要考慮這工作要繼續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4-12-17
有的,但是當時在不確定是不是車禍的情況下,根本不知怎麼做,
加上圓山飯店幾年前有發生,客人跳樓的事件,當時我想該不會有人跳樓吧
而且有監視器,我把時間說給上面的人,可以方便給他們查
但是他們還是堅持要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