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金被朋友領去不歸還可以提告嗎?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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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因犯下傷害罪 法院要三萬元的保釋金 當時是朋友先付幫我交保出來的 交保人是他 但我出來之後 就把三萬元還給他了 當時的匯款單據都還有保存下來 但如今我事情已用易科罰金處理完一個月了 那位朋友卻故意搞失蹤 電話不接 訊息也已讀不回 交保金也被他領去了 請問這種情況下 我是否可以提告侵占呢?如果要提告要如何提告?去警局報案嗎?還是甚麼方式 請大家可以為我解答一下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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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贏的機會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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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avatarKumar2014-09-28
我是否可以提告侵占呢?如果要提告要如何提告?去警局報案嗎?還是甚麼方式
1.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值日檢察官受理後會進入分案室分案.承辦檢察官會發交分局刑事組傳喚當事人製作筆錄.跳過先去派出所以後的程序可以大約可以省去一個月的時間
2.寫告訴狀直接進入檢察官的偵查傳喚程序.但有一個問題就是訴狀的內容一定要很清楚的被告涉嫌明顯.檢察官只要做復訊動作.如果是不清不楚最後一樣是發交分局製作筆錄.所以犯罪事實的人.事.時.地.物要與侵佔罪的構成要件相吻合
依題所述如果無訛.他會還錢至於會不會起訴那要看被告的態度.因為侵佔罪是卽成犯.一有侵佔之行為犯罪卽告成立.事後還錢不會影響犯罪之成立.只不過是量刑上之問題.所以被告在檢察官面前之犯罪後之態度決定一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9-28
第33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法條供您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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