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 咨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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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5-12-28T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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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久遠 , 死者 70年左右過世 。
名下有間房 ,房內住一女子 。

當該名女子死去 , 女子兒動用該房產
才發現並非可以使用 ,而向法院題告借名登記 。

對方向法院提供歷年繳交房子費用 和房契,就要來對我題告 ,整個人火起來 ,但對方
有請律師 ,不能亂說話 。

調解無效 ,內容:就算我放棄繼承 ,也是我兒繼承 ,輪不到提告著 。

對方律師要我繼承後再贈予給提告著 ,我頭腦又不是壞去 。

70年代也不清楚死者和女子有何關係有或者約定 。

但目前依法繼承人就是我 ,繼承有風險 ,也怕有討債找上門 。

問題 :
1. 繼承為對方向法院提告才知曉 ,拋棄繼承 或者 繼承 ,是否要在法院判後才能處理


2. 若法院判贏 , 我是否可以告對方侵佔 。

3. 想請問 ,律師再打官司這方面費用該怎算合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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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5-12-31T22:25
感覺上不用請律師,他必須要證明房子是借名登記,你
只要照事實陳述就好,至於對方律師的話?算騷擾嗎?
等其他版友回你。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6-01-01T10:28
拿相關資料找律師看一下,如果房子很值錢的話,找律師出
庭,可以避免自己因為一時說錯話而造成無謂的麻煩。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6-01-05T05:04
不知道要怎麼應對,就儘早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研究。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6-01-07T11:38
一棟房子動輒幾百萬、幾千萬以上,當然要討囉~~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6-01-09T06:37
借名登記只用問的?趕快去找律師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6-01-09T15:47
跟行情無關,找到通的律師比較重要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6-01-11T17:27
房子價值甚鉅呀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6-01-13T00:40
有私訊您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6-01-17T11:08
建議原PO先釐清自己的打算吧......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6-01-17T16:48
看起來想要得到這間房產,卻又不想要連債務一起處理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6-01-18T22:31
而且,三十年前也是概括繼承而非限定繼承
而且債的請求權同樣也有消滅時效的存在,不是嗎???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6-01-21T11:59
對對方而言,就如原PO所講,可是若是借名登記
是否存在請求權時效消滅??? ^_^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6-01-21T16:02
反正這個案子,個人認為真上法院,原PO要不要出庭答辯?
答辯的方向又是如何? 反向? 還是說 "我什麼都不知道"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6-01-25T21:22
那既然原PO這邊無人能夠表達反證,並做相關舉證...
說不定對方訴訟勝訴有機會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6-01-28T10:58
反正若法院判勝訴,原PO有打算打二審嗎???
二審換成原PO要付費提告(一審敗訴也要承擔裁判費用)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6-01-30T09:48
不告的時間滿了,對方取得判決確定,照樣可以去地政改登記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6-02-04T01:41
原PO 又有何好火? 原PO根本30年來不知道有這房產繼承權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6-02-06T14:37
原PO 若敗訴,要額外買單10萬元裁判費,不知道嗎????
民事訴訟法78條明文規定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6-02-06T23:00
對了,原PO可能誤解了一點...
既然是30年前發生繼承事實
債務就"同時繼承"了,而非房產不辦繼承登記就沒事.....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6-02-11T09:01
不用舉證啥
一造辯論直接判決,對方直接拿判決確定書去辦理過戶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6-02-11T22:17
您這邊"連出庭都不需要""更不用請律師"
個人認為,這樣最快.......
把律師費拿去付裁判費就好了....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6-02-13T09:31
畢竟,您也不知道您要"贏什麼"
繼承後過戶,成本可能是最低的....
也有可能對方唬爛,對吧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6-02-16T16:46
呵,不是自己的,永遠不安心,懂嗎?
台端真以為自己還有權告對方侵占??? ^_^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6-02-17T16:59
不知道時效消滅這種東西?
甚至人家主張和平占有取得所有權,搞不好有機會呢~~~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6-02-21T22:55
去找律師比較實際

遊戲中罵人一問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5-12-27T12:24
剛剛打lol 我是jg 然後因為快輸了 有一個隊友罵廢物jg 然後又說她不是罵我他罵的是她的雙排隊友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Ps我沒有要告 只是純粹好奇而已 - ...

刑法227-1是不是有問題?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5-12-27T12:21
227-1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沒錯,爭點就是以下 以下 以下 而不是未滿十八歲 刑法只要滿十八就是有完全行為能力者 而這條的描述,用以下的意思,就是包含十八歲也是適用的範圍 等於要十九歲開始才沒有減免其刑的適用 但這條和刑法的十八歲有完全責任能力牴觸 是不是寫法條時這條根本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