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不還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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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於今年7月底開始陸續借錢給某A,前前後後四張本票加起來共8萬多元

,所擁有的資訊有"本票,雙證件影本,戶口名簿影本,電話,居住地址,帳單"

某A一直拖延並且感覺上就是不打算還錢的意思

試問在他本人戶頭下並無財產也無薪資證明的情況下,本票所可以執行的強制執行還有作

用嗎?因為就我所知某A所使用的戶頭並非在他名下,且薪水均為現領的情況下,有無別的方

式可以討回債務?可告詐欺或是查封他目前的居住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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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10-05
不能告詐欺 也不能查封居住地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10-09
那有其他方法嗎?
Edith avatarEdith2015-10-12
先取得執行名義 能證明她用別人的戶頭 再告刑356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0-16
人頭戶也可以拖進來負責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10-21
我有他拍給我的另一個戶頭的人的存摺正面
Lucy avatarLucy2015-10-22
您不能聲請債務人 本人以外的他人支付命令或強制執行。但是
您可以將情況以書面方式告訴法官(支付命令),法官會命執行
處調查對方收入、收入去向
Oscar avatarOscar2015-10-26
ps:如您知道對方薪資是現領,可以告訴法官。這種強制執行幾
乎都是每月扣債務人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