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30的晚上 我跟同事一共3台機車
停在租屋處前方被一個大媽開車撞倒
對方不知道怎樣直線一直往右偏過來
而且速度不慢
當下有報警 但是前天我們去車行報價後
對方就甩一句太貴了 開告吧 完全沒有要談價錢的意思
三台車維修分別是 兩千多 四千多 三萬多
比較貴那台是直接被撞那台 是擋車
有一些改裝件 在1月才改的 有夠雖
想要請問說這種純財損的
我們可以一起提告嗎 還是只能分別告
小金額只能自己吞嗎.....
有夠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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