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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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LAW版的各位大家好

小弟是個剛學法律的初學者

遇到了一個問題想請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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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與B 約好要轉售演唱會門票

A已經把價金匯給B

AB約好在演唱會當天當場面交

結果當天因為可歸責B之事由

致B未到場交付門票予A

A因此沒辦法看到演唱會

想請問A除了依226向B請求價金賠償之外

還有什麼辦法能夠向B請求賠償?

畢竟看不到演唱會就是B的問題

如果只能請求價金返還好像不太公平?

還是實務上可以接受擴大適用227-1

讓A能夠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呢?

再麻煩大大替我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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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0ewmNp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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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9-11-23
沒有......法官會說..."是雙方決定要這麼高風險交易方式
Ida avatarIda2019-11-26
頂多就是多要一倍的定金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11-28
除非A原本有門票因為B轉售而取消
我看不懂哪裡對A不公平了?
Carol avatarCarol2019-12-02
預購商品缺貨,退錢還要賠睡嗎= =?
Kyle avatarKyle2019-12-07
看你有沒有辦法說服法官....
Dinah avatarDinah2019-12-11
你可以說因為沒看到這場演唱會,從此罹患身心官能症
一直去掛門診,並且有依據證明你是因此導致創傷壓力症群
若因此這樣,你就有機會得到非財產的損害賠償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12-15
或者是說你本來要拿到票,結果因為沒有拿到票
結果半路上被一群大漢拖進去暗巷內 輪流開發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12-18
然後得到了重度憂鬱症
若連演都不想演,你要法官怎麼同情你???
Lauren avatarLauren2019-12-21
樓上你搞這些耗費的時間金錢……
還不一定賭到相對應的求償金額判決。
Puput avatarPuput2019-12-22
還不如用滾水燙瞎自己的雙眼比較快!
Rae avatarRae2019-12-25
民法第18條第2項
Zora avatarZora2019-12-30
這不可能成立非財產上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