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說謊,可告其詐欺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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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之前借錢給債務人,其所開立支票被銀行退票,經多次催討,其皆以「收入僅夠生活開支,無力償還」為由應付。後來本人在債務人之臉書上,發現吃喝玩樂,購買高價3c產品,國內外旅遊之圖文。請問:一、臉書上之圖文,具有證據效力嗎。二、債務人實際上高消費遊山玩水,欺騙債權人無力償還,有詐欺的行為嗎以上請法界先進,有債權行使經驗之先進,不吝指點迷津,感恩!法律事務所請勿打廣告,否則一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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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7-07
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條文的意思簡單的解釋是說意圖為了自己或某人的不法利益用詐術使人將他自己或是其他人的財物交付出去那就可能成立詐欺這條文有2個重點第一是對方要用詐術第二是必須要有財物的交付所以如果如果對方跟你說他生活困難讓你心生同情所以把你皮包裡的錢給他結果後來你發現他根本說謊他生活很高檔所以因為有構成第一詐術第二你皮包的錢交付就可以成立詐欺但事實上是他有使用詐術但是你卻沒有財物的交付所以不夠成詐欺......不誠實不代表不等同說謊而說謊也不代表不等同詐欺法律上的詐欺是有法定的構成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7-05
這位"專家五級"你在這一題的意見,我已經回應了,你要不要來回應我呀?^^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7-07
這樣的證明就要告詐欺,很難成立.建議還是從民事程序去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