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殺人未遂 - 法律
By Liam
at 2014-12-11T00:00
at 2014-12-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經過:
對方開車差點撞到我,我下車要跟他理論,結果他一下車就拿槍比著我,我就搶他的槍,結果他就對著我的頭部開了6~8槍,而我中了2槍,一槍左太陽穴,一槍左後腦,路人好心報警還當證人,警察已經找到對方了!
請問大大:這有幾條罪名可以告他?
Update:
我還在住院中,警察有打電話給我,跟我說等我出院去分局做筆錄了,他承認有對我開槍,但其他內容不詳,警方說他己經承認,並提供行車紀錄器之物證,所以不需要證人!
但他現在卻可以逍遙自在在外,警方卻沒有拘捕他!
而警方那時候也沒有搜證(現場留下的铅彈),不知道行車紀錄器是否有錄影到?
Update2:
警局剛才打電話過來,他說是行車糾紛,沒有拘捕他............
Update3:
我還沒出院,還沒做筆錄,警方剛才打來說,他不是現行犯所以只能函送,不能馬上拘捕,而且要等我出院去�
對方開車差點撞到我,我下車要跟他理論,結果他一下車就拿槍比著我,我就搶他的槍,結果他就對著我的頭部開了6~8槍,而我中了2槍,一槍左太陽穴,一槍左後腦,路人好心報警還當證人,警察已經找到對方了!
請問大大:這有幾條罪名可以告他?
Update:
我還在住院中,警察有打電話給我,跟我說等我出院去分局做筆錄了,他承認有對我開槍,但其他內容不詳,警方說他己經承認,並提供行車紀錄器之物證,所以不需要證人!
但他現在卻可以逍遙自在在外,警方卻沒有拘捕他!
而警方那時候也沒有搜證(現場留下的铅彈),不知道行車紀錄器是否有錄影到?
Update2:
警局剛才打電話過來,他說是行車糾紛,沒有拘捕他............
Update3:
我還沒出院,還沒做筆錄,警方剛才打來說,他不是現行犯所以只能函送,不能馬上拘捕,而且要等我出院去�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Edwina
at 2014-12-14T23:42
at 2014-12-14T23:42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案之爭議點是犯意(殺人之故意)'若對方只開一槍或可辯稱傷害'然依常理中槍能讓人死於非命'開了六槍就斬釘截鐵的殺人未遂無訛!
中了兩槍都命中要害(恭喜您命大)'證人補強證據最好不夠了!
警察傳他來問完話就會向司法官聲請羈押了'他要在看守所過新年
幾項罪名-----就殺人未遂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2014-12-1122:22:01補充:
將現場六個彈殼都要檢齊
2014-12-1208:59:12補充:
那您的第一次筆錄可能作的不完整
否則怎要再作第二次筆錄?
當您的筆錄作完''警察會舉證-----連同醫生證明等
檢察官會向法官聲請羈押的------押人要有相當證據與手續(對人的強制處分)
好好養病'其他交檢警處理啦!
By Carol
at 2014-12-15T09:05
at 2014-12-15T09:05
若以玩笑的話!再不其他且一次性把你打成螞蜂窩猶未致死,那僅殺人罪一條,但得依實際所造程度再逐據加量…最高可至無期徒刑。
次殺人未致死之殺人罪,亦非如同一般所謂殺人未遂,要此可為認定的話?那竊盜未銷贓,豈不也未遂了;由於兩者本刑可謂天壤之別,殺人罪本刑乃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而非殺人未以致死即殺人未遂,打打屁股則可放人的那回事〈當然本事大者,自不在話下〉,要非人都實際被殺了!豈還未遂之說!顯不矛盾嗎?況未遂之簡解:顯以意圖及其能力,僅未達成;絕非未以將人殺死而言;殺人未以致死,雖可免最高刑責之死刑,但仍可判處到無期徒刑的。
以上過路人淺識未必正確僅供參考
By Gilbert
at 2014-12-11T13:52
at 2014-12-11T13:52
By Frederic
at 2014-12-11T07:33
at 2014-12-11T07:33
刑法55條想像競合依271條第二項未遂罪論擬
By Madame
at 2014-12-11T14:59
at 2014-12-11T14:59
Related Posts
❥新北市烏來區❥有徵信社嗎?
By Isla
at 2014-12-11T00:00
at 2014-12-11T00:00
請問在巷弄紅線內擺攤涉及那些法律問題
By Zora
at 2014-12-11T00:00
at 2014-12-11T00:00
勞基法相關問題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4-12-11T00:00
at 2014-12-11T00:00
性侵害虐待等相關繪本
By John
at 2014-12-10T00:00
at 2014-12-10T00:00
九把刀升等玩運動網站?
By Ula
at 2014-12-10T00:00
at 2014-12-10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