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 - 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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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operBB (MissCooperB)》之銘言:
: 是這樣的,爸爸去逛黃昏市場,途中遇到一個年輕人擋在路上,於是開口:「不好意思,
: 年輕人借過一下。(台)」
: 但對方不回答,於是爸爸轉身想往另一個方向繼續往前。
: 但對方卻又突然擋住爸爸,並開始破口大罵三字經、問候我們家。
: 所以爸爸一時氣不過,動手打了對方。
: 想請問大家,如此的案件會怎麼走呢?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嗎?
: 補充一下:那位男性破口大罵時,也有作勢要打我爸爸。

一罪一罰 對方可以告妳們傷害

妳們也可以告她門公然污辱

我覺得最好的方式 要不要大家和氣 私下和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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