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告的成嗎? - 傷害罪

Table of Contents

與鄰居發生停車糾紛,因一言不合拿起旁邊的垃圾桶要打他,因旁邊還有人所以把我拉住了,並未打到他,因此他要告我傷害,因對方有錄影存證,這樣告的成嗎?我只是有拿起垃圾桶的動作而已,連丟都沒丟,甚至連他的身體都未碰觸到,告的成嗎?

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3-21
傷害罪是絕對告不成,但是否另外有涉嫌觸犯其他罪名,要看當時你與他的言語內容,例如你如果拿起旁邊的垃圾桶要打他時,有說要打給你死之類的話,可能涉及恐嚇罪,所以看看你還有沒有對他說什麼,或做何種動作,否則傷害罪不成立。
Kumar avatarKumar2010-03-20
你參考一下法條: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79條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