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如果傷害罪被起訴的話,關於民事求償的部份要在何時提出呢?還有對於金額的計算,除了醫藥費外,精神撫慰金的部份要如果估算呢?因為被害人是在白天時在自家的大樓裡被毆打,當時有很多鄰居都看見了,而被害人除了夜晚會睡不好做惡夢,出門會感到恐懼外,對於鄰居的指指點點也都感到抬不起頭來.我們不想獅子大開口,畢竟傷勢不重,但覺得心裡的創傷真的難以估計,甚至因此很想舉家搬遷,〈尤其父母親覺得傷心又驚嚇,因為親眼見到自己兒子這樣被人毆打,而被打的哥哥內心也覺得自己被羞辱了〉有人說精神撫慰金的部份是屬於主觀的認定,所以金額隨被害人提出,但是我覺得這個陰影已經造成了,全家的生活都因為這件事產生了變化.也深感恐懼.我很氣打我哥的那個人,如果金錢和坐牢可以選擇的話,我真的希望他坐牢.只可惜傷害罪通常判的都
傷害罪民事求償的金額?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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