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跟我的同事們出去唱歌喝酒其中有兩位同是有些爭吵~但是後來她們來為都合好了後來我跟其他兩位同是要先離去一經到了唱歌的大門口有一位同是打給跟他爭吵的同事說來大門口一下我跟另依為同是在車上等只見有一堆人衝上去打我那一位同事我就跟另一位同是下出阻攔阻攔的當下有被打到後來因為氣憤而跑去打人同事的家他家是住社區裡外面有大門我翻過她們社區的大門但馬上就被拉出去了現在對方要告我(私闖民宅)可是對方把我打到住院切有腦出血這樣我告他傷害罪可以告的贏麻?賠償金會部會因為這樣就拿不到加上我有緩刑兩年是不是對我很不利?
傷害罪跟私闖民宅那個比較嚴重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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