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承租和續租之權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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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要租一間店面,和對方談到優先續租的問題

畢竟新店面裝潢都要重新弄過,租約到期對方可能另租他人.

甲方是地主,乙方是租客. 一般都是甲方決定要租給誰(沒有優先承租權)


想約定優先承租權,但查了網路有兩種說法


A.一種是租約到期 乙方可在一定時間內請求續租,甲方好像不得拒絕?

B.另種是租約到期 甲方若要繼續出租給第三方,乙方可以用同樣條件下優先續租.


這兩種差別蠻大的

請問照A的說法乙方決定續租,租金和條款都是照舊合約嗎?


為甚麼同樣優先續租會分成這兩種,請問如何分辨自己要簽的是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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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Harry2020-05-27
合約可以直接寫明,如:乙方可優先續約,續約不得漲超過3%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