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看華視的節目,剛剛討論到一個法律問題關於兄弟姐妹家人的撫養。
說到兄弟姐妹如果沒有養活自己的能力,自己有法律責任要撫養。
這真的滿驚訝的 0.0 養自己父母是天經地義,但是為啥要養自己的兄弟姐妹?
如果兄弟姐妹是真的先天有缺陷的話,幫忙撫養還說得過去,
但是如果要撫養一輩子那真的是不小的壓力~~~(雖然這樣說好像很現實)
不過現在滿多小孩真的很草莓,自己好手好腳但是就不肯工作,
覺得有人賺錢給他們花是應該的,
如果這情況那身為兄弟姐妹的自己有法律撫養責任?
這年頭越來越覺得腳踏實地努力賺錢的人是笨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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