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扶養義務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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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各位,
昨天收到社會局寄給我公文,
要求我付安養中心的費用,
當下有打去詢問並告知狀況,
社會局請我去申請這個,
並告知我要準備證據
因為生父從我一歲就跟我媽離婚,
目前我31歲!
但是從離婚到現在對方也沒有寄給我媽錢,
然後也沒有探視過,
所以也不會有什麼證據在,
那我要如何舉證,
我可以申請對方的帳戶有沒有匯款紀錄嗎?
還是只能用人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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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20-09-05
社會局要完成程序,媽媽那邊人證居多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0-09-06
所以我大概準備人證部份就好了嗎 舉證真的太難了
Jake avatarJake2020-09-08
這要小心處理,曾有人被告過刑法第294條。
Ina avatarIna2020-09-13
找律師,舉證不難,裁定無溯及效力,目前的安置費
用你還是要負擔
Kumar avatarKumar2020-09-16
已產生的費用只能結清.目前法律無解.證據是你要提出.不是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0-09-18
法院幫你調.還是趕快提出告訴.早點判出來才能止血
James avatarJames2020-09-19
律師的錢其實可以省下來.這種家事自己說最清楚.1歲就離婚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9-20
媽媽出來講一講就差不多了.沒想像的那麼難.只是訴訟期半
Erin avatarErin2020-09-24
年到1年的安養費用.是跑不了的
Elma avatarElma2020-09-29
了解 謝謝大家目前就是等禮拜一去法院詢問過後就會送出
訴狀
費用我已經做好準備,只是希望不會拖太久能趕快止血最
Hedda avatarHedda2020-09-29
家事裁定下來很快,不至於到一年半載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9-30
沒那麼簡單 複雜的也可以搞很久
Dinah avatarDinah2020-10-02
法院早就炸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