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或減免扶養義務-社會局來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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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大家好

今天下午社會局來訪說,因為「街友」未滿65歲

所以他們沒辦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本人負起養「街友」的義務

希望我主動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免扶養義務的訴訟

這樣社會局後續比較好理處


想請問是不是我一定要先提出,不能等到某人65歲,再由社會局幫牠提出訴訟

謝謝解惑


註: 街友為本人生物學上的父親,只射不理,因為他覺得女兒是賠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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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17-10-24
你既然都這麼認知了,還怕被人家嘴不孝嘛?? ^_^
Joe avatarJoe2017-10-28
另外,假如你的人性還未泯滅的話,提一提,讓社會局好處理
Quanna avatarQuanna2017-10-30
社會局提出訴訟,就是告你"遺棄罪"
你現在提,只是提免除撫養義務的民事訴訟
遺棄罪是刑事罪,免除撫養義務是民事,要選哪個?? ^_^
Hedda avatarHedda2017-11-03
法律學上子女要養父母是原則~不用養父母是例外..例外要
Regina avatarRegina2017-11-04
經過法院裁判認定~要不以後種種費用社會局都會來找你們
Selena avatarSelena2017-11-08
反正除非某人活不過65歲,否則你還是要上法院不是嗎?
Emma avatarEmma2017-11-09
現在當原告提,總比以後是被告好多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11-10
另外,法官是第三人,請不要用很情緒化的字眼來表達事
Delia avatarDelia2017-11-13
情,因為連我看了都覺得很刺眼。
Adele avatarAdele2017-11-17
當你還是國小三年級時,牠在你睡到半夜,燒著牠不想看的黃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11-19
色書刊,把全家都燻起來,那才叫刺眼
Connor avatarConnor2017-11-20
謝謝其他先進的建議,我會找時間去法院辦理
Megan avatarMegan2017-11-22
所以....仇恨放不下?
Delia avatarDelia2017-11-25
家務事不需跟外人討論,請自制
Megan avatarMegan2017-11-26
該處理的事要自己處理好 別遷怒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