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是要保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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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C洽在吵就去查了一下

關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的第2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
係指下列行為之一:

...(中略)...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
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
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本條以及刑法235條,
應該是目前抓兒童色情的依據?

可是上述物品除照、影片外
製造時並不必須有真的小孩作為"範本"
亦即不一定有對兒童的實際侵犯
直接都視為"性剝削"是否過於武斷?

如果從風險的角度來考量
也很難證明以此作為題材的虛構作品
與增加他人犯罪意願有何實際關聯
(否則為何法律可以容忍以竊盜、鬥毆、
甚至殺人為題材的作品?)

再者,若今天某甲製造兒童色情圖片
在法庭上卻辯稱"那是'發育不良的
成年女性',並非兒童",實務如何處理?

之前有跑去問過教刑分的教授
他說看起來跟刑法235的"猥褻物"
一樣是一種"家長式"的立法
可是那時沒有機會再深入請教這問題
所以來請教板上

一點初級白癡問題,還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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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or of ukraine
zakhysnyk ukrayiny
https://imgur.com/VnqLT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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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22-11-27
抽象危險的概念 目的為了保護兒童
Rae avatarRae2022-11-26
抽象危險不以實際風險為必要 這是政策問題
Sarah avatarSarah2022-11-28
應為不以實際危險發生為必要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2-11-26
成人可以逃但是稚子逃到哪? 哪邊成為行為人的機會高?
Robert avatarRobert2022-11-28
性剝削是誰被剝皮後滿足誰的慾望?
Hazel avatarHazel2022-11-26
當時立法者認為這會累犯並且模仿擴散 殺害虐待等不會
Susan avatarSusan2022-11-28
立法者是依照當時民意立法 而不是學者見解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11-26
兒童保護的選票吸引力>>保護成人
Erin avatarErin2022-11-28
成人被謀殺至少成人被害前還有較多的求救或反抗空間.
Linda avatarLinda2022-11-26
幼童性剝削過程或許有些感覺上不是很殘忍但是這些傷害
John avatarJohn2022-11-28
是跟著被害人從幼到老甚至直死亡,甚至這些被害幼童某種
程度上會扭曲成為下一輪的性剝削加害人呢.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2-11-26
政策目的就是要保護特別兒童 你也可以遊說立法者
Linda avatarLinda2022-11-28
成人和兒童之間有所謂青少年。青少年和兒童也會霸凌人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2-11-26
把你覺得該修訂的法條修一修
Iris avatarIris2022-11-28
這些未成年人對幼童或其他未成年人性剝削的話,有否
加重懲罰? 如何判斷其中是否有可教化者? 還是凡未成年
均可教化?
Tom avatarTom2022-11-26
另外雖非多數卻非沒有,有權勢的未成年人性剝削成年人呢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11-28
比方權貴者的子女界親友的勢力剝削成年人呢? 這種也得
Bennie avatarBennie2022-11-26
無條件適用凡未成年人盡皆減免刑事責任之概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