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不良,造成住戶本身或是其交通工具損失,責任歸屬及賠償 - 法律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0-10-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case:前幾星期載著小baby從B2開車預外出,路過地面上化糞池水溝加蓋黑色厚塑膠保護墊,造成塑膠墊捲入車底 ,導致底盤側群扭曲 車輪定位偏差,找了新X物產的業務及車險的業務,及警察來會同處理
結果 :
警察人員說 這 CASE 產物保險及管委員會要賠償你修車的費用
產物保險業務說 :如果汽車維修費用金額過大假設20000元,那保險無法全部理賠部份(10000),其他10000元,要由管理委員會來負責賠償

管理委員會卻回答我說 要我自己吸收其他金額去維修,而且有一條2500元的產物保險的出險那類的金額業要我自付
想請問有經驗或是比較了解大廈法的大大們,像此case的話,賠償歸屬問題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各位
Update:
目前汽車保險 只有一般基本保險 應該也不是所謂的甲乙丙式
而且我是有問過車險的業務 這方面是沒有理賠的
2500 元 是公共意外險的自負額
至於管委會保物產險類別 這方面我到是不清楚,只是產物業務說這方面說 如我寫的
保險公司賠一定的金額 超過的話 有管委會補償餘額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0-10-18T07:30
板大你好:
一、看完你的案子,發現你已經落入人云亦云的地步了,你會發現,警察說什麼?管委會說什麼?保險公司又說什麼?但是,你知道你應該說什麼嗎?
二、我來說明一下:
(一)一個損害的發生,並不一定要有人負責,若是無人負責的案子,我們只能歸於一個不幸的案件,所以,當務之急,你要找出,誰要負責?為什麼他要負責?要負責多少?這些才是你要關心的,至於他們有沒有買保險關你何事。
(二)再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不是你的請求權基礎,因此,你無法透過該法規求償,因此你要回到民法的相關規定。
三、回覆你的問題:
(一)你的請求權基礎應該是民法191條,工作物所有人的責任,這是一個推定過失責任,也就是說,管委會若無法舉證他們沒有過失,他們就要賠,
(二)你要人家賠,也應該有所謂的歸責事由,如果只是產生損害就要人家賠,那不就回到過去時代,以牙還牙的階段嗎?因此,讓我來告訴你,管委會要賠的原因,是在於社會安全義務的欠缺(也就是說,水溝蓋沒有設置好),因此,你應依民法191條的規定,向管委會提出求償,若不給,你可以直接以管委會為被告,提出訴訟。記得你的對象,絕對不是保險公司、警察…等,搞錯了,只會得到敗訴的結果。
(三)你的求償範圍:你可以依民法216條的規定或是民法192~198條的相關規定求償,例如:你可以請求,車子受的損失、因無法用車的損失…,依你的個案作認定。
(四)求償的方法:你可以依民法213~215選擇回復原狀或是金錢賠償。
(三)當然管委會可以依民法216-1或是217提出減少賠償金額。
四、結論:
(一)若你有投保車體險,那你可以選擇保險公司依約賠償你的損害,之後,保險公司再向管委會提出代位求償,但因為你未投保,所以,此路不通。
(二)另一條路,你可以直接向管委會求償,請求的基礎、內容、方法,如我上述「三」說明。
(三)管委會有沒有買保險與你無關,有買,他可以把保險拿來抵他的責任,沒買,就全部自已賠,你管保險業務員說什麼,最多只有賠1萬,你管他幹嘛!你的損失只有1萬嗎?
(四)若管委會不受理,你就只好提起民事訴訟,以管委會為被告,請求他賠償了。
(五)祝你早日解決,tony
2010-10-20 09:04:12 補充:
如果一定事件,每個人都可以推來推去,那國家就不需要法律了。
要知道你的權利在那,首先當然要知道法律如何規定了。tony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0-10-20T15:07
車體險常見理賠項目
1.碰撞、傾覆。2.火災。3.閃電、雷擊。4.爆炸。
5.拋擲物或墜落物。6.第三人非善意行為。
7.不屬保險契約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甲式 >> 上述 1 - 7 項
乙式 >> 上述 1 - 5 項 (保費約為甲式的 50% )
丙式 >> 只理賠車碰車,(保費約為甲式的 20% - 30% )
你的愛車停在路邊被擦撞,對方了擦了就跑
哪個有賠 ? 哪個沒賠 ? 怎麼賠 ?
如果你投保甲式,可以使用第 7 項申請理賠
乙丙兩式並不理賠你這種狀況 '
至於責任歸屬在誰,取決於管委會是否針對 黑色厚塑膠保護墊 這項物品
A. 張貼公告,提醒住戶小心,人家有貼,你沒去看,那是你的問題 '
B. 設立三角錐
C. 設立大型站立警示牌
D. 是否有請專人在該處執行管理交通勤務
如果沒有貼,但是屬於 B C D 三項,那就很明顯是管委會的疏失
如果是 B C D 那就直接找管委會請求賠償
至於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管委會購買的,所以由管委會以及保險公司會商
至於 2500 元自負額,由誰支付,當然也是管委會
所以你的求償對象
1. 如果你有投保甲式車體險,可以針對第 7 申請理賠,乙丙則不理賠
2.收集所有維修單據,提交給管委會,像管委會求償
至於可以跟保險公司拿多少,扣除多少自負額,那是管委會的事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0-10-20T16:46
首先請先確認你所住的公寓大廈是否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及你投保的車體險為甲、乙、丙何種,不然我也無法得知產險公司是用何種險來理賠,至於管委會是一定要負賠償責任的
你說的那2500元的自負額,你先去求證是為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自負額還是你的車體險自負額,若是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話,2500元不是你該出的,是管委會該去自負的
至於你說的維修費用過大保險就不全額理賠,這就是我說的要看險種,到底是用甚麼險在出險請求理賠,若是用你的車體險,保險公司怎可能沒有負責賠全部,賠完後保險公司同樣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管委會請求賠償
目前重點為請先確定要辦理出險的險種,至於賠償責任歸屬,你自己都打出來了不是嗎??
2010-10-18 18:22:51 補充:
你有說自負額是公共意外責任險,那就好解決了,那自負額2500元是管委會要出的,不用你出,至於你修車的財損部分,不要聽你的業務員說了,請管委會出示投保的公共意外險保單,並請管委會找承辦該業務的業務員出面處理,一般來說公共意外責任險對於第三人的財損,應該不會太低,別太擔心了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0-10-22T08:00
版主您好
我是富邦人壽服務人員 廷豪 
警察人員說 這 CASE 產物保險及管委員會要賠償你修車的費用
產物保險業務說 :如果汽車維修費用金額過大假設20000元,那保險無法全部理賠部份(10000),其他10000元,要由管理委員會來負責賠償
這部分是沒有錯的
依照這CASE而言
應是屬於管委會所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做賠償
不足額的部分應是由管委會負責
不然住戶繳交管理費是做啥的
至於兩千五應是所謂的自負額
本身這部分也該是由管委會去支出
您先把警方開出的單據收好(應是處理單)
接下來就是跟管委會的溝通問題了
另外如果你的車險保的是乙式或是甲式車險
也可以找車險業務賠償
2010-10-18 19:46:40 補充:
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要保人應當是管委會
所以自負額是要管委會去做支付
管委會方面應該是不想要出這個錢
才會叫您自己支出
但您並沒有義務去支付
畢竟管理費都有繳交了
至於保險金額不足額的部分也是管委會的責任
基本的車險在這CASE裡並沒有辦法作理賠
2010-10-18 19:48:35 補充:
跟管委會要求看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單吧
這樣也能了解是否有不足額的問題

快遞遺失賠償糾紛,買賣合約法律請教(贈20點)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0-10-18T00:00
事由:某快遞國際公司在9/27日取走兩筆貨,分送至深圳華強北兩處地點第一件內容:8支手機,台灣出口重量2.6KG第二件� ...

學校「家長委員會」設立目的是什麼?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0-10-18T00:00
我們家已連續5年當選,就讀國小兒子學校的家長委員會的委員,很納悶為何學校要成立「家長委員會」?有何用�� ...

性行為年紀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0-10-18T00:00
請問各位大大我想請問到底目前的台灣法律到底規範在哪裡目前我的情況是我和我女朋友目前沒有性行為我快滿20� ...

這樣的發明,可以申請專利嗎?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0-10-18T00:00
我發現一種在市面上可以買到的特殊膠帶產品(簡稱為A產品),貼合在汽車上(簡稱為B物件),可以改善汽車風切噪音及� ...

請問什麼是法律.可不可以舉一法律位階的法條名稱呢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0-10-18T00:00
問題是 ...
同學們.法體系包括憲法.法律.命令.請問什麼是法律.可不可以舉一法律位階的法條名稱呢
請各位幫幫我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