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任警職已有26餘年,在94年間經醫師診斷罹患糖尿病。因長年在勤、業務,及工作與休息時間無法與正常公務員一樣(朝九晚五),在疏於控制血糖及其他併發症,造成今100年3月底診斷出罹患糖尿病變併慢性腎臟病,並接受血液透析療程(洗腎),日前收到中央健保局核發重大傷病審核通過通知,請教前輩我本人是否可以申辦殘障手冊?向何單位、如何申請?期程如何,因我想申辦退休,另是否有可提供參考之退休報告?有無何福利可申請?
公務人員洗腎患者的疑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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