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退費? - 法律
By Barb Cronin
at 2011-04-18T00:00
at 2011-04-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99/10/01報名(環保行政)繳費24500元
含專業科目四科共53堂課+送共同科目三科共18堂
期限到102/06/30
(退費事宜目前還未跟補習班詢問....想先於網路諮詢)
目前已經上過其中一科6堂課(時間:99/10/12~99/11/16)
若照報名時給的課表來看,原本第二科應該在100/02/14開課,
但開課前打電話詢問,補習班卻說新的課表已在12月po上網(但沒通知),延至4/7開課
.....
4/7上課前在打去補習班確認是否要上課
補習班卻說因為更換師資的問題,開課時間會另行通知
一個小時後(也就是上課前一小時)才收到補習班發來的通知簡訊
10月報名至今,只上過一科加上調課與師資異動已經讓我失去當初報名準備要考試的動力以及對補習班的信心....
我上課的時間應該未達1/3,照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的管理辦法的話是只能退50%而已嗎???
是否有其他管道或辦法能退到最合理的金額??
謝謝您:)
已更新項目:
噢噢!!四科科目的時間:環規(12)+環科(6)+行政(5)+污染(30)
我目前只上完六堂課的那科
但污染(30)他當時是說要自行用錄影帶去看...
謝謝!!:)
2 個已更新項目:
已經上過的6堂是環境科學(環科(6))
錄影帶都還沒看過喔!
3 個已更新項目:
我今天去補習班問了,但負責退費的小姐剛好不在,
所以只跟他拿了當初簽約時的上課須知
才發現有幾點不合理的事項...
4 個已更新項目:
ex:"學員權益":補習班得視上課人數,決定當年度授課方式與次數,授課方式分成現場上課與視聽設備上課。
ex:"其他異動規定":學生於視聽設備上課或教室現場上課後,位逾全部課程1/3,限報名三個月內提出退費申請,退費金額為實際繳納金額的50%在扣除教材費用。
ex:"備註":上課為視聽設備上課或教室現場上課。視聽設備上課一律視為已到教室現場上課。
這些是我自己認為跟北市法規、消保法有不合理的地方
但約已經簽了....不知能否以您回答的方式在向對方説明時更有立場....
含專業科目四科共53堂課+送共同科目三科共18堂
期限到102/06/30
(退費事宜目前還未跟補習班詢問....想先於網路諮詢)
目前已經上過其中一科6堂課(時間:99/10/12~99/11/16)
若照報名時給的課表來看,原本第二科應該在100/02/14開課,
但開課前打電話詢問,補習班卻說新的課表已在12月po上網(但沒通知),延至4/7開課
.....
4/7上課前在打去補習班確認是否要上課
補習班卻說因為更換師資的問題,開課時間會另行通知
一個小時後(也就是上課前一小時)才收到補習班發來的通知簡訊
10月報名至今,只上過一科加上調課與師資異動已經讓我失去當初報名準備要考試的動力以及對補習班的信心....
我上課的時間應該未達1/3,照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的管理辦法的話是只能退50%而已嗎???
是否有其他管道或辦法能退到最合理的金額??
謝謝您:)
已更新項目:
噢噢!!四科科目的時間:環規(12)+環科(6)+行政(5)+污染(30)
我目前只上完六堂課的那科
但污染(30)他當時是說要自行用錄影帶去看...
謝謝!!:)
2 個已更新項目:
已經上過的6堂是環境科學(環科(6))
錄影帶都還沒看過喔!
3 個已更新項目:
我今天去補習班問了,但負責退費的小姐剛好不在,
所以只跟他拿了當初簽約時的上課須知
才發現有幾點不合理的事項...
4 個已更新項目:
ex:"學員權益":補習班得視上課人數,決定當年度授課方式與次數,授課方式分成現場上課與視聽設備上課。
ex:"其他異動規定":學生於視聽設備上課或教室現場上課後,位逾全部課程1/3,限報名三個月內提出退費申請,退費金額為實際繳納金額的50%在扣除教材費用。
ex:"備註":上課為視聽設備上課或教室現場上課。視聽設備上課一律視為已到教室現場上課。
這些是我自己認為跟北市法規、消保法有不合理的地方
但約已經簽了....不知能否以您回答的方式在向對方説明時更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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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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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a
at 2011-04-18T14:55
at 2011-04-18T14:55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
1.妳專業科目四科要分開看
2.依照臺北市的規定每期超過六個月者,應分為上、下二學期招生,
也就是說妳要提供每科的學習時間給我,我才能幫你判斷
3.其實依臺北市規定,沒開課就可以全退該科目的費用
第三十四條 補習班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時,除應於原定開課日前儘速通知學生,並於班址顯明之處公告外,並應於原定開課日起七日內全額退還學生已繳納之費用。
4.其實其他縣市有的會要求補習業者如果胡亂更改師資就可以全額退費,不過北市好像沒有
如果補習班不依規定退費,或拿過期的退費規定講東講西的就申訴吧!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http://1950.cpc.gov.tw/index.asp
(如果不想申訴的話可以考慮找報紙投訴吧!)
檢舉申訴流程(消費爭議處理程序圖https://back.cpc.gov.tw/backend/FrontQueryEvent/pr...
第一次申訴檢舉=>消保團體(ex: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or 行政部門(教育處)
第二次申訴檢舉(消保會檢舉)=>消保官
要查補習班是否立案或其詳細資訊由下面的網址:
http://bsb.edu.tw/
應繳納費用=報名費+訂位金+學費.
代辦費有的縣市包含,有的不包含在應繳納費用裡面!
存證信函不會寫,或者有其他法律上的相關疑問:
1.法院附設的訴訟輔導科(免費)
2.尋找有法律系的各大專院校,通常都有提供免費諮詢.
3.法律扶助基金會02-33226666
4.專業且合格的法律事務所
5.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消費糾紛皆可使用)
圖片參考:http://a.imagehost.org/0959/01-1.jpg
2011-04-20 20:02:29 補充:
>>我目前只上完六堂課的那科
那科是哪科?
>>但污染(30)他當時是說要自行用錄影帶去看...
妳沒看就行了
2011-04-22 23:44:33 補充:
那可以退的就是這些=>環規(12)+行政(5)+污染(30)
要順利退費的話要緊咬著師資任意更動還有開課時間的不確定性!
關於看錄影帶那個只要沒看過就能全額退費,加油吧
附註:上面那些我說的全是最正確的退費方式,不過有GUTS的官員不多,
如果沒有什麼疑問的話,想退費前可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或打電話去問消基會來確認我說的這些訊息
2011-04-27 22:26:58 補充:
臺北市的退費規定
http://www.tp.edu.tw/law/doc/20070718_03.zip
>>"學員權益"
這個臺北市沒有相關規定,實務上也沒有限制的必要
>>"其他異動規定"
這個已經違反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更不合消保法的精神,
所以補習班的這條無效
>>"備註"
這個已經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沒有相關規定,但是絕對違法消保法的精神,
所以補習班的這條無效
2011-04-27 22:31:25 補充:
如果退費退到消保官那邊,可以跟消保官強力訴求,
>>臺中市的退費規定
>>第 31 條
>>三、無正當事由,變更原訂課程、科目、時數、上課地點,或更換約定講
>> 師超過三分之一人數或授課時數者,短期補習班除退還學生所繳之費
>> 用外,並應賠償所繳費用百分之十之金額作為違約金。
臺中市做得到,辦過花博,做為首善之都的臺北市做不到嗎!?
2011-04-27 22:31:51 補充:
消費者保護法
第 十一 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十六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全部或一部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者,除去該部分,契約亦可成立者,該契約之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對當事人之一方顯失公平者,該契約全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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