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90條公私變更登記撤消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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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關於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文件有違法情形,欲請公司撤銷變更登記,想請教實務情況,若有
人方便回答,感激不盡。

若依公司法190條:決議事項已為登記者,經法院為撤銷決議之判決確定後,主管機關經法
院之通知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時,應撤銷其登記。

但曾有案例發生地方法院駁回申請,理由是公司法第190條中,撤銷登記的應該是主管機
關,而不是法院,所以駁回。

想請問是否有案例,法院對於決議內容有誤提出判決的情形?或是有其他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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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20-12-06
你通知主管機關違法,主管機關就不會下核准行政處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2-07
你找A登記就是找A撤銷,找B當然不會理你(那不是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