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薪資在去年進入公司面試時談定為每個月三萬五千元後來公司也的確按照這個數字扣除勞健保後滙進戶頭但某次會議中,出納小姐說公司的勞健保額度有變更每個人的投保額度都調整(對我而言是提高)至二萬一千元(我不確定他是指21000還是20100的口誤)並且,每個月還要以實領及投保額度的差額,提列6%當做所得稅以我個人來説也就是(35000-21000)X0.06我不懂這個部份他為什麼要這麼做而公司那時的說法是年底我們員工只要補自己所得的差��
公司高薪低報及不提供薪資單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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