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同共有之房子也可以用多數決來出租?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抱歉,想詢問關於幾個「公同共有」的房子的問題:


一、公同共有的房子,也可以用多數決來進行出租行為嗎?不需全體

共有人都要同意?


二、如果多數人決定要對這個房子出租,但其實實際上沒有真正出租

,只是要利用租金逼走裡面現在居住的共有人,而該共有人也沒有佔

用到所有的共有物。


比如一棟建物有3層,居住在裡面的共有人生活環境只有其中一層,

而「共有人總共也就3人」,所以這樣如何用「租金」來趕走居住

在裡面的共有人?尤其是還牽涉到該共有人還付整棟的水電瓦斯。


除了用「租金」,還有其他手段嗎?



三、共同共有的房子,多數決就可以把房子賣掉或請法院變價分割嗎?

不用經過「所有公同共有人的同意」嗎?

如果是,那到底「公同共有」跟「分別共有(就是每個人擁有持分)」的差別在哪?

只是差在擁有持分,可以偷偷拿去賣掉或貸款? = =


--

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22-08-29
1.公同共有準用民820 管理行為半數共有人同意且潛在應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2-08-25
有部分同意即可
Linda avatarLinda2022-08-29
3.買賣要全體共有人同意 請求分割要先消滅公同關係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08-25
想迫走其中一個共有人啊?實在很困難,不管什麼手段,
Oscar avatarOscar2022-08-29
包括你提到的租金,如果有效果,都是靠唬的作用大
Donna avatarDonna2022-08-25
雖然不保證不會成功,但萬一該共有人就是不走,那得打
Robert avatarRobert2022-08-29
官司,時間和費用都可多可少,想無償趕走該共有人,
Hardy avatarHardy2022-08-25
實在不看好,連趕租霸也不容易了,何況共有人之一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08-29
土地法34-1 1/2共有人跟超過1/2應有部分的人同意
Tracy avatarTracy2022-08-25
公同共有就是該建物的每一個部份都是每個人都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