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如何執行? - 法律Sierra Rose · 2012-10-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樓上的鄰居很吵,查到的約束辨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第16條第1項中言明,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以及其他與上相類的行為,若違反規定,可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罰鍰。但是要如何執行,找那個單位協助呢?我想管委會是沒有那個公權力可以去做罰款的吧?法律All CommentsEmma2012-10-15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因此,請先跟社區管委會反映,若仍不服可請管委會向公寓大廈主管機關陳情反映而非環保機關希望能有幫助Olive2012-10-15您好立律管理顧問公司採取會員制,我們推廣預防法學,協助您處理大大小小的法律糾紛!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Victoria2012-10-11您應該要先跟管委會反應,請委員們去協調,若協調無效,可要求管委會向環保局檢舉。若管委會不理你,你也可以直接向環保局檢舉喔!Related Posts台南考大型重型機車駕照證券商業務員的用書車禍問題,要怎處理國家考試-高考關於勞保跟勞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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